重构少年司法挽救问题少年
未成年人犯罪”在世界范围内已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尤其值得警惕的是,未成年人犯罪无论从量上,还是从质上,都出现了恶化的趋势,对社会稳定造成了危害.在此次全国政协会议上,湘全国政协委员曹亚提出:重构少年司法,挽救问题少年。 目前少年司法制度存在弊端.
曹亚说,经常违纪、打架斗殴、迷恋网吧、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结交不良朋友……各种不良行为滋生的危险年龄段是13-15岁,14岁是高发期,即初中阶段。而一些生活贫困、家长自身素质差的家庭对矫正孩子的不良行为要么力不从心,要么漠不关心。
当前的学校教育环境催化了问题少年的产生。在一些地区应试教育还发挥着指挥棒的作用,学校里后进生遭受歧视和疏离,品行偏差学生更是被边缘 化。我国的社区保护没有形成全面到位的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预防犯罪的工作体系,不能发挥弥补家庭和学校功能缺陷的作用。
曹亚认为,挽救问题少年,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端和局限。我国立足于预防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干预力度小,工读特殊教育没有强制手段和保障措施,该收的问题少年进不来。目前的情况是绝大部分工读学校只招收愿意进校且家长能够负担学费的学生,还有大量严重不良行为的少年漂在社会上,为所欲为,无人问津,工读学校只能望而兴叹。
多管齐下挽救问题少年
曹亚建议,就我国问题少年工作部门和工作机制进行整合和完善。对现有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进行功能整合和机构改造,保留一个问题少年干预事务的协调机构,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社会的同时保护未成年人的常设和专职机构。机构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必须深入到社区和村落,负责接待问题少年、问题家庭监护人、学校老师等反映情 况,协调社会力量,救助问题家庭,指导家教方法,监督监护人和社会娱乐场所等,也对问题少年进行帮教,协助司法部门做好社区环境下的矫治工作。同时,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轻微犯罪,家庭、学校和社区无力管教和控制的问题少年,必须由工读特殊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和辅导。